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定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
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多为软件企业申请。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在线填报申请表中的信息项,在线打印申请确认签章页(请勿擅自更改申请确认签章页的内容、格式和打印比例),签章
后上传其扫描件(pdf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
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3.身份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3)机关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关法人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4)社团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6)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7)法人的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例如法人设立的分公司、各大银行分行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交法人同意其下
属机构单独作为著作权人申请的书面声明或有关上级法人对其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文件,
4.其他主要证明文件
(1)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修改(含翻译、合成)他人软件须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3)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作品著作权
(一)定义: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
及由此产生的邻接权等。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样本;
(5)作品登记承诺书;
(6)提交作品实物样本时,需提供版权登记实物样本征集展示授权书;
(7)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